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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民,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次等人,又称为惰民或堕贫,先世是元末蒙古人或色目人受到歧视,成为“堕民”

  堕民 , 中国历史 上的一种 次等人 ,又称为 惰民 或 堕贫 ,先世是 元末 蒙古人 或 色目人 [1] ,其祖先随蒙古骑兵南下 江南 ,定居于南方 [2] [3] 。 明太祖北伐 ,建立 明朝 之后,留居汉地的蒙古人与色目人受到歧视,成为“ 堕民 ”,他们多从事小商小贩、卖艺等底层工作,但收入超过农民,他们主动上门向主顾提供服务,男性多从事 捕蛙 、卖 饴糖 、编 竹器 、 铁匠 、 收旧货 、 轿伕 、 吹鼓手 、 卖艺 等,女性则多从事 梳头 、 挽面 、 媒人 、 喜娘 、制作 假发 等,以便讨取各种赏钱赏物,而对主顾的走动权成为了堕民可以传之子孙及买卖的资产,堕民对主顾的关系是寄生性的依附,主顾只有远离故土才能摆脱这种被人依附的关系 [4] 。 堕民又称“怯邻户”,明代称“丐户”,后世称为“堕民”。在浙江绍兴及属县亦称“丐户”或“乐户”。元明清时,浙江 绍兴 及属县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之一种,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和通婚,与平民同列。堕民亦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5] 。 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被人轻蔑。 雍正 元年(1723年)削除了 绍兴 和 常熟 丐籍, 光绪 年间废除了堕民藉, 辛亥革命 以后彻底废除堕民的概念。 知名堕民后代 [ 编辑 ] 法都喇 王茂源 彭云 筱昌顺 林玉麟 章宗义 (六龄童) 章金莱 ( 六小龄童 ) 参见 [ 编辑 ] 贱民 参考文献 [ 编辑 ] ^   为求真知说“堕民” .  [ 2018-12-17 ] . (原始内容 存档 于2020-10-21). ^   美猴王六小龄童家世:元末蒙古族后裔(图) . 新浪网 (京华出版社). 23 October 2010  [ 23 October  2010] . (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10年10月27日). ^   六小龄童:我是蒙古族后代 . 北方新报 (凤凰网). 4 November 2011  [ 4 November  2011] . (原始内容 存档 于2014年2月22日). ^   俞婉君 《绍兴堕民阶层的境遇新论》 《绍兴堕民》 ^   《绍兴市志》第四十五卷 丛录 · 第...

色目人,意为各色名目之人,是元朝时主要对中亚、西亚、欧洲民族的统称,也是元朝的四类人民之一,在元朝政府的归类上一切非蒙古人、汉人、南人的族群都算是色目人[1];其地位在蒙古人之下,汉人、南人之上,并被当时的蒙古人视为“阔端赤”(意为家人、同伴或随从)[2]。徙居中原的色目人大约有三、四十万

  色目人 ,意为 各色名目之人 ,是 元朝 时主要对 中亚 、 西亚 、 欧洲 民族的统称,也是元朝的 四类人民 之一,在元朝政府的归类上一切非 蒙古人 、 汉人 、 南人 的族群都算是色目人 [1] ;其地位在蒙古人之下,汉人、南人之上,并被当时的蒙古人视为“阔端赤”(意为家人、同伴或随从) [2] 。徙居中原的色目人大约有三、四十万。而在江浙闽地区的色目人,在元朝灭亡后和滞留的蒙古人一起沦为 堕民 ,或自发改汉姓,隐入 汉民族 当中。 在《 元史 》提及的名称包括 色目人 [3] 或 诸色人 [4] [5] ,而色目人一词亦在元朝《 元典章 刑部》多次被提及。 种族 [ 编辑 ] 元 大德 八年(1304年)定义除了 蒙古人 、 汉人 、 南人 外,均为色目人。 [1] 色目人的族群包括 回回 人、 粟特 人、 党项 人、 吐蕃 人、 亚述人 、 阿拉伯人 、 畏兀儿 人、 波斯人 、 犹太人 、 突厥人 、 斯拉夫人 等,当中以粟特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等中亚和西亚民族为主。 元末明初 陶宗仪 的《 南村辍耕录 》中认为色目人有31种: 葛逻禄 、 钦察 、唐兀( 党项 )、阿速( 奥塞梯人 )、秃八( 图瓦 )、 康里 、苦里鲁、 阿儿浑 、合鲁歹、火里剌、撒里哥、土伯特( 吐蕃 )、雍古歹( 汪古 )、密赤思、夯力、苦鲁丁、贵赤、匣拉鲁、秃鲁花、掘儿察歹、刺乞歹、赤乞歹、畏鲁儿( 畏兀儿 )、 回回 、 南蛮 、火里剌、甘土鲁、乞失迷儿( 克什米尔人 )、哈剌吉答歹、秃鲁八歹、撒儿哥( 切尔克斯人 )。 清代 钱大昕 说有三十三种色目人。 箭内亘 认为色目人其实只有二十种上下。苦里鲁与火里剌,匣拉鲁是葛逻禄的重复,秃鲁花是一种蒙古军人,夯力是康里的重复。 日本 学者 船田善之 宣称,“色目人”是汉语词汇,在同时期的 蒙古语 史料中他没有找到相当于色目人的词汇。 [6] 中国学者 胡小鹏 认为,“色目人”一词虽然是汉语,但在用于族群划分时是相应的蒙古语词汇“合里”(qari)或“合里·亦儿坚”(qariirgen)的译语,因此“色目人”一词所涵盖的对象在蒙古语世界与汉语世界并不完全一致,其边界是动态而有一定的模糊性;蒙元政权的多民族政策从根本上而言是蒙古至上主义,即蒙古(国人)与非蒙古(合里)的二等人制,四等人制是细化的说法,汉文化意识在其中起了一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 今译: 家有两个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否则加倍征税;父子兄弟只要住在同一屋檐下,就算违法。

骨品制度(是古代新罗社会实行的阶级制度,将国人分为圣骨“纯王族”、真骨“具王族血统的贵族”、头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八个等级

  骨品制度 ( 韩语: 골품 제도 / 骨品制度   golpum jedo )是古代 新罗 社会实行的 阶级 制度 ,将国人分为 圣骨 “纯王族”、 真骨 “具王族血统的贵族”、头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八个等级,其中四头品或以上为贵族,三头品或以下为平民,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 起初,王位的袭承只有最显贵的圣骨血统家族才可参与选拔,后因圣骨血统已断绝,故由真骨出身的 金春秋 登上王位。同时,原来只赐予京师六部之内的 门阀 贵族的京位也可赐予地方家族,九世纪的 张保皋 出任京城相职便是一例。此时的京位和外位已无严格的本质区别。日本氏姓制是模仿它之后产生 [来源请求] 。 骨品 外位 等级 京位 读法 别名、 备考(※) 真骨 1 伊伐飡 [注 1] 이벌찬 伊罚干、 于伐飡 、角干、角餐、舒发翰、舒弗邯 2 伊尺飡 이척찬 伊飡 3 迊飡 잡찬 迊判、苏判 4 波珍飡 파진찬 海干、破弥干 5 大阿飡 대아찬 ※ 大阿飡 以上的官位由 真骨 担任、其他宗族不得担任。 六头品 6 阿飡 아찬 阿尺干、阿餐 ※从 重阿飡 至 四重阿飡 ,共设有四个阶层。 岳干 7 一吉飡 일길찬 乙吉干 述干 8 沙飡 사찬 薩飡 、沙咄干 高干 9 級伐飡 급벌찬 級飡 、及伏干 五头品 贵干 10 大奈麻 대나마 大奈末 ※从重奈麻至九重奈麻,共设有9个阶层。 选干 11 奈麻 나마 奈末 ※从重奈麻至七重奈麻共设有7阶层。 四头品 上干 12 大舍 대사 韩舍 干 13 舎知 사지 小舍 一伐 14 吉士 길사 稽知、吉次 一尺 15 大乌 대오 大乌知 彼日 16 小乌 소오 小乌知 阿尺 17 造位 조위 先沮知 注释 [ 编辑 ] ^   “飡”字在书籍多作“飡”、然而朝鲜半岛的 金石文 多作“湌” [1] 。《三国史记》底本中、奎章阁韩国学研究院所藏的影印本作“飡”;庆州重刊本(1512年)和1931年影印的古典刊行会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学东丛书本)作“湌”。 这是一篇与 朝鲜半岛历史 相关的 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 编辑或修订 扩充其内容。 ^   《三国史记》,井上秀雄 译注,1980年、p. 35. 分类 :​ 朝鲜古代制度 新罗 韩语词汇

封建是源自于中国古代天子依爵位高低将领土分封与宗室或功臣作为食邑的制度[1]。在此制度下,大地主或领主能从土地取得收入,并且在其领地上行使政府职权[2]。而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封建”常做为封建社会的代称。

  封建 是源自于 中国 古代 天子 依 爵位 高低将 领土 分封与 宗室 或 功臣 作为 食邑 的 制度 [1] 。在此制度下,大地主或领主能从土地取得收入,并且在其领地上行使政府职权 [2] 。而在 马克思主义 的影响下,“封建”常做为 封建社会 的代称。 目录 1 辞源 2 世界各地的封建制度 2.1 中国古代封建制(分封制) 2.2 欧洲的封建制度 2.3 日本的封建制度 2.4 中东的封建制度 3 马克思主义的“封建”概念 4 注释 5 另见 6 参考资料 辞源 [ 编辑 ] 在 中国 ,“封建”最早的出处是《 诗经 · 商颂 ·殷武》中的“命于下国,封建厥福”,用于指代 商王朝 册封本族和异族 方国 诸侯的行为,为“封土建邦”之意。稍晚一些的出处则是《 左传 ·僖公二十四年》中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就是把亲信分封出去建立诸侯国,用来屏障周王室。只有这种封土建邦,分封割据的状态,才叫做“封建”。西方历史中的feudal,也是被译为封建,指的也是同样的分封割据的状态。 封建 ,为 文言文 句法的两个近意动词连用,本意是 分封 土地、 建制 诸侯国,该词汇为中国自古有之,并非指现代意义的 封建制度 的翻译 [注 1] 。 封建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特指中国古代的 分封建国制 ,即 分封制 [3] 。近代“封建”一词系日本和制汉语词汇,日本史学界将 欧洲 历史上的 feudalism 汉译为 封建 ,并用以借指 日本 历史上的 地方分权 制度 [4] 。 世界各地的封建制度 [ 编辑 ] 现代学者称之为“封建”的 历史 制度 包括: 中国古代封建制(分封制) [ 编辑 ] 主条目: 封建制度 (中国) 封建制 ,即中国古代的 分封制 ,作为一种中央政府管理地方的政治制度,其萌芽源远流长,不知确切起源,《 史记 》载,“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 黄帝 “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很可能是在描述早期封建制度的起源。唐代文学家、政治家 柳宗元 曾经在《 封建论 》中推论过封建制的起源,认为其萌芽于部落时代,群长相互竞争,强者威服众部落,但又没法完全实施统治,不得不以“分封”形式确立其他群长后代对自己族群的统治,是中国古代统一国家产生的一个必然阶段。 至 周代 ,分封制已臻于完善,按后世儒家记载,其与 宗法制 相结合,依据 礼制 和 五等爵 制进行...